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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坚持依法行政、严格执法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,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,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、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。依法实施日常监管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,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

  二、坚持廉洁从政、秉公执法。坚决执行国家局“八条禁令”、省局的“十一不准”,从严管理执法队伍。严禁借故刁难、拖延、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,严禁索拿卡要、谋取私利,严禁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,违者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三、坚持规范程序、高效执法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监管职责,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受理举报做到“有报必接、有诉必查、有查必果”,行政许可做到“集中受理、一次告知、限时办结”。对申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,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,在收到现场验收申请后,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为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。其他省市局授权行政许可项目,材料初审随到随审,合格后立即上报。

  四、坚持热情服务、文明执法。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,举止文明,行为规范。积极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途径,改进工作方式,转变工作作风,切实做到为民、便民、利民。

  五、本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:5818792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:65304994